一、生孩子警告是什么梗
生孩子警告,是男性间的警告:女性又要用“有本事你来生孩子”这句话怼你了。
在一些情况下,男女性双方因为男女权利和义务关系争执的时候,女性会用“有本事你来生孩子”这句话来表明:生孩子这么难这么痛苦的事情是女生来做的,男生不必承受这样的痛苦,自然应该在其他方面多承担一些责任。但是一些无脑女拳,利用男性不能生孩子、不用承担痛苦的事情来为自己争取远超于男性的权利,借此认为自己不用承担义务等。
因此生孩子警告现在也经常被用来嘲讽一些在正常讨论男女平等问题下的无脑女拳者。意思是:兄弟们不要争了,一会就有人说有本事你来生孩子了。
二、生孩子警告怎么怼回去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法院支持了儿媳打掉孩子的决定。这就意味着,法院不仅认定“香火协议”无效,也认可儿媳拥有自行决定是否打掉孩子的权利而不受他人干涉。那么,法院的判决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当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说,妇女是否生育,其决定权完全在她自己,即使出现案例中所述特殊情况,该女性也完全有权打掉孩子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认为,这是回应“生孩子警告”的最佳论据——
由于男女的生理差异,女性怀孕生子的确要承受生理乃至其他方面的巨大压力,而一些女性就以此为由向伴侣乃至伴侣家庭索要更多的保障(主要是物质保障),同时以此向社会博取舆论同情,此所谓“生孩子警告”;
但义务与权利是对等的。由于女性在怀孕生子过程中往往要承担比男性更多的义务,所以国家法律赋予了广大女性相应的权利保障,简单的说就是生不生孩子从法律意义上说完全由女性说了算。
考虑到发出“生孩子警告”的人群往往会举出“丈夫抛妻弃子、妻子一无所有还被熬成黄脸婆”之类极端案例,在此我也举几个极端案例:
例如,A男士与妻子B女士的孩子患重病需要骨髓移植,但两人配型均不成功,遂决定生二胎以挽救长子。B女士怀孕期间反悔并堕胎,A男士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病逝。
再例如,A男士家产颇丰,而B女士一贫如洗。婚后双方签协议约定,B女士必须为之生育子女;但此后B女士拒绝生育,A男士遂将之告上法院要求B女士履约。由于A男士的要求违反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法院当然不可能支持其诉求。随后B女士起诉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再再例如,妻子B女士怀孕一个月后,A男士意外发现她已经连续两年多次与其他男性约炮,并长期用A男士的钱包养情人。怒不可遏的A男士要求B女士立即打掉孩子并离婚,但B女士贪图丈夫的财产,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以索要抚养费,A男士毫无办法。
……
上述案例再次说明,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否定男性的生育权,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几乎只有女性才有资格主张生育权。如果女性可以以“生孩子要面临风险”为由发出“生孩子警告”来索取更多的权利,男性是不是也可以以“是否生孩子完全由你说了算”为由索取更多的保障?
因此,至少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生孩子警告”不成立。